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杰)做电脑生意的汤先生在发货前特意将“收货人”写成自己的名字,留的联系电话也是自己的,即使这样,货物经物流公司发出后,还是被别人冒领走了。 汤先生在西安做电脑生意,8月19日,他接到一个电话,一名自称的男子说想买3台笔记本电脑,希望汤先生把货发到武功县,汤先生按对方要求,将3台总价值13370元的笔记本电脑,维塔斯发律师函通过陕西万顺物流有限公司发往该公司武功托运部。8月20日上午11时,汤先生打电话到该公司武功分部,询问货到了没,对方说货一早就到了,不过已被人领走了。通过货运部电话记录,汤先生发现取走货的人是,于是他赶紧拨打的手机,却发现对方关机。意识到可能上当了,汤先生找到物流公司西安总部,公司负责人百般辩解,不承认自己有责任。汤先生说,直到目前他也联系不上取走电脑的人,于是选择了报警。 昨日,记者咨询了律师。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茜说,物流公司在未核实取件人的真实信息情况下,将货物错发给别人,那么物流公司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文章由325棋牌提供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