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持有《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以下简称《管理手册》),需增加检测岗位的人员(简称增项人员),报考条件同上;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第十六条,严禁报考人员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名义报考(含已持有《管理手册》者)。 1.《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知识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考时网上打印。报多个岗位者,每个岗位须打印或复印一份《报名登记表》,按下述资格复审汇总表所列名单顺序依次叠放); 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知识考试资格复审汇总表》(附件)(本表需按岗位分别造表,不能多个岗位混填在一张汇总表); 3.每人每岗位提交1寸红底照片2张,且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照片背面需用圆珠笔或铅笔写好姓名、考试岗位及成绩公示序号,并粘贴在《报名登记表》A4纸的右上角); 4.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件(按此顺序依次粘贴在《报名登记表》背面); 1.各单位须在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前来省质安总站检测管理科(C座105室)进行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 2.持复审合格人员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及各单位的《资格复审汇总表》前往省建设干校考试管理科(干校楼107室)提交合格人员资料。 1.资格复审按单位进行,单位需书面委托专人在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统一进行本单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单位视同放弃,取消其单位人员本次考试成绩及合格资格。 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则按省住建厅有关给予处理。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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