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包干、定额征收、动态实名。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在今年基本完成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工作。 我市于2015年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在当年便,年内新开工建筑项目必须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60%参加工伤保险。2016年10月26日,市人社局、市城建委、市安监局、市总工会联合召开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动员会,正式发布《包头市建筑业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细则》,这意味着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正式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范围。同时,2016年我市继续巩固上年及该年新开工项目全员动态参保,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率达到80%,2017年,我市全部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都将参加工伤保险。 据了解,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行“总量包干、定额征收、动态实名”的参保缴费方式,建筑业职工的工伤关系在银行或地税部门缴费的次日起生效。建筑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遭受职业病危害后、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及《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相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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