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11月26日电 (记者 杜燕)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6日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市副中心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功能基本形成。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基本完成。 《意见》指出,建设城市副中心,与雄安新区形成新的“两翼”,是千年大计、。 《意见》“承接疏解、错位发展,创新、试点示范,协同联动、一体发展”的原则,指出城市副中心要有序承接符合发展定位的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提升对首都功能的服务保障能力,实现以副辅主、主副共兴,与雄安新区各有分工、互为促进,有效解决“大城市病”问题。 同时,要提升科技创新、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和旅游等功能,推动政策措施和试点示范项目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推进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探索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径,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示范。 《意见》围绕打造发展新高地、开创一体化发展新局面、创建新时代城市建设发展典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搭建更高水平新平台、增强发展动力活力等六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要将城市副中心打造为京津冀金融创新、高端商务发展高地。其中包括加快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金融标准认定机构及国际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在城市副中心发展。鼓励熟悉国际法律准则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在城市副中心布局。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鼓励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在城市副中心落户发展。设立国际绿色投资集团,推动绿色交易所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支持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数字货币试点,支持大型银行等依法设立数字人民币运营实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参与直销银行试点,探索建设数字资产交易场所等。 在对标国际规则、搭建更高水平新平台方面,《意见》提到,要支持高水平的贸易便利、投资便利等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在城市副中心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支持城市副中心按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 手掌纹路图解 《意见》要求,加大中央财政对城市副中心发展的支持力度;在保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将城市副中心建设融资需求作为重要因素予以单独核算。 在土地管理利用方面,《意见》强调,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单列用地计划,增加土地供应,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通过“商改租”、“工改租”等形式将非住宅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北三县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利用增量土地,与城市副中心合作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疏解非首都功能迁入职工置业需要。 《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5年,城市副中心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功能基本形成。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基本完成,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副中心质量”体系初步构建。市通州区与省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成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的重要支撑。到2035年,现代化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的作用全面,“城市副中心质量”体系完善成熟,与周边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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