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3日8时20分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超员承载违规车辆运送工人时,发生井下车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企业人员在生产、作业及监督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涉案车辆的经营者,未取得回收报废车辆的资质,非法经营报废车辆,市场秩序;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上述犯为导致井下车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均应依法予以惩处。 最终,西乌珠穆沁旗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被告人接邾清有期徒刑4年8个月,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另外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免予刑事处罚不等的刑罚;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福洲、张华有期徒刑4年6个月;对国家人员司全成以职权罪、受贿罪,姚玉清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分别依法判罚。梦见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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