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去年5月向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定向捐赠人民币两亿元。去年7月初,一位女士的推油经历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大学人民医院心内科专家胡大一等20多位专家致信指出,这一做法严重违反《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有关条款,呼吁有关方面尽快退还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的捐款。在这一合同被终止后,多位公共卫生专家向上海世博会发函致谢。 中国烟草业早就意识到:《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烟草管制的严厉程度会大大超过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白“包装与标签的直接关系到烟草业的现实利益”,于是明确表明:“以我国国情执行卷烟包装警示要求”。 2006年出版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案及对中国烟草影响对策研究》提出:警语内容绝不可;警语不能采取黑框、黑字、白底的形式,警语部分的底色应与包装色统一协调;警语面积达到30%即可,具体印刷可在全部侧面,或部分侧面加部分背面;轮换周期宜长不宜短;尽可能降低制版和印刷成本。 2007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联合制作了《中华人民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简称《》,2008年4月2日公布,以“低限履行、醒目程度、拒加图片”的原则规范卷烟包装警示标识。 用相近的颜色、极小的字号、毫无变化的内容和毫无冲击力的形式,消解警示标识的警示作用,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背道而驰。 对修改《》的呼声,烟草采取“低调、顽强抵制、不公开回应”的态度应对。即使在2008年12月于南非举行的第三次缔约方会议上受到“脏烟灰缸”的也不回头,强调国情和控烟要积极稳妥、符合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