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汇总: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考点汇总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处罚原则 1.行政处罚原则的基本内涵: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主体、处罚程序、处罚形式、处罚职权职责。 2.没有依据或者不遵守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二)处罚公开、、过罚相当原则 1.公开 ①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 ②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 2. ①要防止偏听偏信; ②要使当事人了解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并给予其的机会; ③要防止自查自断,实行查处分开、审执分开制度。 3.过罚相当 重过重罚、轻过轻罚,准确适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作出的处罚符合设定该处罚的目的,相同情况相同处罚;处罚应采用最必要的方式,处罚符合比例、合乎情理且有可行性、符合客观规律。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行政机关在实施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也不一定都要实施行政处罚。 (四)保障相对益原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权; 2.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五)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1.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调查与审理分离; 2.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3.听证主持人与调查检查人员分离; 4.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向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六)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关推荐: 2015年财税将会改什么? 考试吧策划: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完全指南 已过职称或注会的考生报考2015年注税 ·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考点汇总 ·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考点3 ·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考点2 ·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实务》基础考点汇总 ·2015税务师实务基础考点:税务登记 ·2015税务师实务基础考点:变更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