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2日,市区生态局行政执法人员到刘某经营汽车维修店进行检查,该维修店在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和固体废物,虽然配套建设的设施已建成,但没有依法备案建设项目影响登记表。区生态局根据相关法律,作出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国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等相关,对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影响登记表。国家对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区生态局在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处罚告知、听证告知、集体讨论、制作处罚决定及送达等程序,作出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 实践中,若经营过程中产生噪音和固体废物,配套建设的设施已建成,虽然对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影响评价,但依法应当备案管理。因此,尽管配套建设的设施已建成,但还远远不够,仍需按照法律的相关依法备案建设项目影响登记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大张伟经纪人刘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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