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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备考习题及答案(2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8-18 19:26:17 人气: 标签:工会知识试题及答案

  2012年4月1日,周某开始在甲公司上班。2012年4月20日,周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公司同意,周某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周某缴纳了1万元的金。

  2012年7月4日,下班后,周某在处理收尾性工作时,不幸被工场内的吊灯砸伤,住院治疗2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周某平时工资的50%向周某支付工资。周某痊愈出院后,甲公司以已无适合岗位为由,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周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

  C.对于甲公司要求周某缴纳金的行为,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甲公司限期退还周某本人,并对甲公司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解析】(1)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选项A);(2)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选项B);(3)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违反,以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选项CD)。

  【解析】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解析】(1)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选项D);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选项ABC: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解析】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1)选项C:劳动仲裁是当事人向提起劳动诉讼(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2)选项D:周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不适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11年6月30日,王某与乙公司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次日,王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除外),王某每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可不经王某同意直接安排其加班,但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0小时;王某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可休年假3天。

  2012年2月,甲公司提供培训费派王某参加了为期1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了5年服务期及违约金。

  2012年8月1日,因甲公司一直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解析】(1)选项A: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甲公司与乙公司不是同一用人单位,甲公司可以与王某约定试用期;(2)选项B: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2000元),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3)选项C: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4)选项D: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解析】(1)选项AB: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2)选项C:在确定年休假的时,依据的是劳动者自参加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而非在现单位的工作年限;(3)选项D: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D.王某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有权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但不得超过服务期内未履行部分所分摊的培训费用

  【解析】(1)选项A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2)选项B:服务期的期限可以超过劳动合同期限;(3)选项C: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解析】(1)选项ABD: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选项C: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为:2008年1月1日后,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011年7月1日-2012年8月1日,应为1.5个月的标准,而不是2个月。

  2012年12月3日,刘某到甲公司工作,12月10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含试用期期限),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2600元;试用期内刘某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公司可随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2013年10月,甲公司派刘某去国外接受2个月的高级技术培训,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支付培训费用100000元,刘某的服务期为6年,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80000元,培训结束后月工资提高至5000元。刘某培训期满回国后,成为公司的技术。

  2014年8月11日,甲公司得知刘某私下与乙公司也建立了劳动关系,遂要求刘某解除与乙公司的劳动关系,刘某并于次日离开甲公司到乙公司工作,由此给甲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解析】(1)选项A: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含2个月)。(2)选项B:劳动者再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因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单方面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3)选项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本题中,刘某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2600×80%=2080(元)。(4)选定D: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解析】(1)选项A:服务期的年限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2)选项BC: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3)选项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解析】(1)选项AD:一般而言,只有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不过,为了防止可能出现规避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果劳动者因违纪等重大行为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因劳动者而被用人单位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选项B: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赔偿金的支付主体可能是用人单位,也可能是劳动者。在本题中,由于刘某的给甲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公司要求刘某支付8万元的违约金之后,有权要求刘某承担赔偿责任;(3)选项C:经济补偿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甲公司要求刘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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