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联合共同承包甲公司的建筑工程项目,由于联合体管理不善,造成该建筑项目损失。关于共同承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施工企业与丙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B.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对甲公司各承担一半责任 C.甲公司应该向较大的一方请求赔偿 D.对于超过自己应赔偿的那部分份额,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都不能进行追偿 【标准答案】A 【名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招标投标法》,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也,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参见教材P105。 【考后点评】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该知识点与网校2015年模拟试题-第26题以及典型例题(0301)第31题考查知识点相同。另外,在网校基础班中有重点提及。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