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5月31日省第9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用能权交易试点企业须在福建省用能权指标注册登记系统开立账户,以记录试点企业用能权指标的发放、持有、转移、取消、注销等流转情况。请你们通知辖区内用能权交易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于2017年9月20日前携带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相关表格可在省经信委网站下载)到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68号节能大厦5楼)办理用能权指标注册登记系统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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