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7 号文核准,广联达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联达)于 2010 年 5 月 11 日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 费用及公司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75,629,994.98 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 书》),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应用解决方案项目、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方案项目、工程造价信息服务项目、工程招投标协 同应用平台项目、广联达客户服务支持中心项目和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中 心项目等六个项目,共需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5,750,300 元。 (一)客户服务支持中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该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为 2,013.84 万元。该项目已在市海淀区发展和委员会备案(京海淀发改(备)[2008]73 号)。 该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市海淀区东北旺西 8 号院中关村软件园甲 18 号 楼广联达大厦,目前拟变更至陕西西安工业设计园凯瑞 D 座 8 层。 1、西安高校云集,是我国西部人才聚集地,拥有大量高等院校毕业生,可 以为客户服务支持中心的人员补充提供有力保障; 2、客户服务支持中心的运营成本中,大部分为人力成本。西安的人力成本 远低于,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可以大幅度降低运营成本;同时,园区还对入 园企业提供如税收、人员培训、场地租金等优惠政策; 3、西安的生活成本远低于,有利于客户服务支持中心的员工团队稳定, 能够更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三)实施地点变更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 风险相同。 2011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 客户服务支持中心实施地点由市海淀区东北旺西 8 号院中关村软件 园甲 18 号楼广联达大厦变更至陕西西安工业设计园凯瑞 D 座 8 层。 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邓建勇、王天红对上述事项进 行核查后出具了《关于公司变更客户服务支持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认为: 1)、客户服务支持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客户服务支持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客户服务支 持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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