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的要求,省采购中心现对省高速公管理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配合票管员完成特殊情况下结帐工作(如收费员身份卡损坏、数据库服务器损坏等情况造成的无法正常结帐) 1、由于系统数据库或系统软件发生严重故障或在关键处理时期内主要应用程序出现故障而使现场系统停滞并且不能用系统软件处理数据。 1、在接到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收费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应在24小时之内给予响应。 3、凡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传真,加盖公章,下同)向本中心提交申请。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的,请务必在发送传真文件的同时,以快递方式或者当面交接的方式递交申请书原件,并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以确保本中心能够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 4、超过上述第3条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者虽然在期限内提交申请但没有提交能够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第1条“拟采购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要求”的详细资料的,将不予接受。 5、在公示期内,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将报告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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