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⑴笔试:成绩以考生参加2017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卷面成绩为准(不再进行笔试),按招收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人及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且无影响聘用的情况,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聘用结果分别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人才服务专员按给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及工资发放。工资不低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见习期同类岗位标准,每年按12个月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如符合我县人才政策,可叠加享受相关政策补助。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务派遣公司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人才服务专员的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薪酬,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等相关材料存入其个人档案。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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