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联《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购买县(市、区)辅助器具适配辅助岗位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人及以上,应重新进行购买程序。经县残联研究,决定重新启动购买招聘程序,并对《沙县残联购买辅助器具适配辅助岗位方案》中的招聘条件进行了修订。现将购买辅助器具适配辅助岗位有关事项重新公告如下: 招聘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先考虑本县户籍、专业对口的大学毕业生及家庭经济困难人员。 1、从公告起即日报名,至7月28日下午5:30分前,凡报名参加我县辅助器具适配辅助服务员招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至县残联办公室审核,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城乡低保户的报名人员,出具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发放有效的《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提供县扶贫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2、由县残联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按照《沙县残联招聘辅助器具适配辅助岗位考核量化评分表》所列项目进行打分,取评分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 根据量化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判定:考核量化分数相同时,以户籍地、专业对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家庭经济困难、学历更高者、荣誉更高级别、中员为优先条件,按逐一达到优先条件顺序的招聘人员优先。 3、县残联招聘工作小组组成评委,对考核量化评分成绩前三名人员进行面试打分。录取总体评分最高者(考核量化评分占60%;面试占40%)。 面试后总体评分最高者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的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体评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录用人员将在沙县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政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的按照有关办理聘用手续。 推荐:
|